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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

作者:林祥达    来源:本站工作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11 

婚姻行将破裂,孩子扶养问题,成为夫妻争抢争推的一个大包袱,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往往令当事人头痛。

既然夫妻双方决心已定,从此路人,各奔东西,大事易了,为何在孩子“归属”这一“小事”上僵持不下?如果我们审视缘由,常会发现,这矛盾可起因于某些认知误区,其中之一就是: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

说其认知误区,或者其本身就是婚姻假议题,有两个浅近理由。一是,父母离婚,对孩子来说不存在“好”的问题,相反却有坏的一面。孩子是父母婚姻关系终结的受害者。婚姻破裂,孩子将是双桨缺一的孤舟,归属感与安全感失落立现,在往后的日子里,成长艰难不言而喻。如果有好处,最多也只是因为童心幼稚,比如说,认为以后过年时压岁钱能拿双份。二是,究竟归谁扶养好,只有“内省经验标准”,无法在客观上做事先设定。因伦理观不同,夫妻双方在争夺子女时,会有不同的“内省经验标准”,据此展开的行为难以调和,矛盾冲突成为必然。

父母离婚后,不存在孩子跟谁好或跟谁不好的问题。

“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这一议题,貌似为孩子着想,实则掩盖了父母争夺孩子的真实动机——想以自己的利弊取舍,在离婚争执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并由此决定孩子的生活走向。换言之,设定孩子的“好处”,其实是父子各自为了自己的好处。趋利避害这一人性准则照样适应于婚姻情感,并能在争夺孩子监护权的斗争中演绎得淋漓尽致。要是怀疑这一说法,那么因离婚事件引发孩子扶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这样的行为就失去了它的合理性,在法律意义上解决监护权归属更是多此一举。

离婚时,如可秉持“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这样的议题去跟对方“据理力争”,会误导夫妻双方把孩子当成财产,并给争执拉锯行为提供道义上的合理性。两人耗尽心机,闹得精疲力竭,而行为结果产生靠的是非此即彼的主观决断以及支持这主观决断的“实力与背景”。现实中,时有为此而演变成情感与精力的豪赌,两人以百分之百的“赌注”去押一半胜算的赌局,最后惨败的对手,恰是跟自己一同制造出下一代的另一半,标的物只不过是流躺着两人血液的骨肉。孩子像被当成商品“竟拍”,在面临父母关系破裂的压力时,又无故地受进一步伤害。如此赌局,无论谁胜谁负,得不偿失显而易见。在这意义上说,“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充其量只能算是蠢夫妻的好议题。

中国心理咨询网上,曾有人认为,“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这一议题有合理性,并为此提供了十分人性化的视角:看谁能让孩子养成较好的习惯、更好地学会做人、更健康快乐地成长。这样的认知前提,看似冠冕堂皇,却忽视了视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因为让孩子养成好习惯、学会做人、快乐成长,统属于家庭教育、抚养、感情交流等职能。家庭职能的顺利实施以家庭存在为前提。夫妻离婚即宣告家庭解体,谈何家庭职能的顺利实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父母离婚后,孩子不管跟那一方,其监护人在养育孩子以及与孩子的感情交流上,会因孤掌难鸣,显得力不从心。加上离婚后,当事人自己会有一个较长时间的心理调适过程,情绪波动必然会反映到亲子关系的处理上。教养方式、情感互动方式跟从前相比,会有很大不同。孩子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跟双亲合力养育下的成长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扶养一方再婚,甚至不久一个新生命降生(还好,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歪打正着地限制、甚至差不多是杜绝了这一情况的发生)。家庭关系、亲子形式、情感联结彻底变化,原先的血缘关系存而不论,孩子就得在这个新的家庭中给自己重新定位,心理调适过程将艰难而长远。以此观之,从“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这一命题出发,“商定”孩子的归属确实不是个好注意。

真要让孩子能养较好的习惯、更好地学会做人、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办法是父母不离婚,健全家庭职能,并提供孩子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起码一点,是让孩子时刻都感受得到父母都很乖,而不是动辄以冷战或以离婚要胁对方。

以上论述,并不是想得出如此结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感情业已破裂、关系不可调和、家庭名存实亡的夫妻也不应该离婚。毕竟,情感不和、冲突不断的家庭环境,无法带给孩子幸福生活。为了避免不良夫妻关系进一步伤害孩子,离婚是一种选择,其逆命题却难以成立。也就是说,避免给孩子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是夫妻婚姻解体的结果,而不是离婚的充分条件。婚姻的排它性和自主性,本身就寓有夫妻双方从自己的功利出法,决定是合还是分之意,而合或分的结果对孩子是伤害还是“受益”只是这一决定的副产品。如果聚散决定,是基于业已存在的对孩子的伤害或将要到来的“受益”考虑,那这个考虑因素在决策时也不占主导地位。

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不由孩子自己意志左右。不存着孩子自行选择问题,尽管最后决断前,孩子有表达取舍意志的权利,但其表达也会受亲属暗示、利害争夺、父母印象等因素影响。基于这些影响基础上的认知,随意性很大,难以给其今后生活的走向提供一个准确的线索。归根结底,孩子能做的,就是被动接受,被动适应。跟谁好的“好处”无从谈起。

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是个假议题。

那么,以什么标准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台湾的林昆辉在他的《婚姻与家庭》中给出了行为方向:就教养心理学而言,从维护孩子的权益出发,谁有足够的财力、时间和能力来照顾孩子,谁能回归原生家庭的家属资源,不变成单亲小家庭,谁就较适宜有监护权。这些“家属资源”大多可作简单明了的客观评估,可以避免决定“孩子归谁扶养好”的“内省经验标准”的主观随意性。

林昆辉的高论告诉我们,要摆脱离婚时争论孩子扶养权的认知困惑,做起来并不困难,就是把视角变成:如何有效降低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它暗含了这样一个命题:父母离婚会伤害孩子,所以也否定了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扶养好”这个假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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