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偏激的或保守的人,对于婚外恋,现今的大部分人也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这是一种进步,人们更加尊重人性了。可是,所有陷入婚外恋的人,都不免会有内心的拷问和挣扎。婚外恋有真正的出路吗?有完美的结局吗?或许人间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东西,所以,苛求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折磨罢了。
他,叫建,是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有老婆有孩子,还有一个相恋两年的情人。这位叫轩的女人也结婚了。这种双方都有家庭的外遇,是各种外遇中相对稳定的一种。两年的时间,不算短,付出的真情也不能说是游戏,这体现了他们关系稳定性的一面,但最终的破裂,则又证实了无可躲避的脆弱。
那两年,是他们互相投入的两年。建是真心地爱着轩,绝非像人们通常所说的外遇中的男人都是为了性、刺激或其他。他将她看作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轩亦然,那两年,她的生命饱满地盛开,淋漓地绽放。在彼此的身上都凝聚了浓厚的情感。
这两年,对两人而言是刻骨铭心的两年。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约会,无时无刻不处在热恋的状态中。天天要通无数次的电话,短信承载了太多的柔情蜜意、款款情思。两个人就像初涉情网的孩子,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感觉。建说他完全被轩激活了生命中深藏的激情,有人说,情人间做爱的次数多了,交往的时间长了,熟悉了,便不会再有热恋的状态,会淡下来。但他们两人却没有,反而是感觉与日俱增,从来没有因为熟悉而淡漠。
同所有的情人一样,他们也在不断地讲着天长地久的话。即使不能做夫妻,做这样的情人,也会一生一世。但真实的结局是,轩在两年后毅然离去了。不是不爱,而是爱的太痛太累。在一起的时候,两人之间曾经海誓山盟,轩对建讲过这样的话: “如果你得了绝症,我一定要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时候就不会有人和我争你了。”一个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发自内心的爱,是讲不出如此深爱的话。
在这种关系中,如果能天长地久,只有一种可能,两人的心理素质都不错,都能坦然潇洒地面对来自道德、家庭的压力。虽然道德是无形的,但人却不得不受其影响。在这一点上,女人的内心压力更重。轩的家庭不能说不幸福,但她觉得和建在一起更好,时间越长,她的内心压力越重,因为她不愿意再和老公亲热。在这种情况下,她对建提出,两人都离婚,然后名正言顺地结合。但建却不能,这好像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亲情,建都做不到打碎自己的家庭,代价太大。
不能讲建伪善,在这一点上,我相信这是许多男人的选择。所以建只能一遍遍地对轩讲:虽然不能同她结婚,但并不意味着对轩不认真,并不意味着对轩的爱要比对家庭的爱弱。然而,轩却无法做到像一样洒脱,在这段爱情最初,对热恋的痴迷可以暂时淡忘爱情与婚姻的分裂,但是一年多后,昏天黑地的热恋一点点被清醒的体验与思考代替,轩觉得越来越痛苦,越来越困窘。对于轩这种类型的女人来讲,付出的爱越多,爱的越深,便越无法容忍爱情与婚姻的分离。
两年间,轩好几次决心离开建,但她一直没有真正离去,总是走出两三步,又退回三四步。建的深情、建的眼泪、建的伤心,使她迈不开离去的步伐。于是建确认,轩是离不开他的,他们会一生相爱,这是两人最大的梦想。但他没想到,两年后,轩在度过他们共同的节日 DD 相识纪念日后,真的一去不回头了。无论建怎样苦苦哀求,轩也是铁了心,把他当作了陌路人。建痛苦极了,甚至怀疑轩对他是否真正爱过,如果是真爱,为什么会舍弃呢?他认定,如果是一份真正的爱情,相爱的两个人就一定能够克服种种困难,相互理解,超越人性的种种局限,一直相爱下去。
像许多男人一样,建可以脱离婚姻去爱一个女人,但是,正如许多女人一样,轩却无法脱离婚姻去爱一个男人。轩相信建对她的真心,但即使她能忍受爱情与婚姻割裂的痛苦,也将最终无法承受身心分离的折磨。爱着一个人,却要同另一个生活在一起。和一个相爱的男人做爱,晚上却要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时时要小心自己的心思不要外露,在家收到短信,是甜蜜的也是提心吊胆的。要不停地说谎,以便解释何以会晚回家。在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却无法大声地对他表白,即使打个电话,也要偷偷摸摸。时时刻刻不断进行着角色调整和心理调整。这种累,对于一个认认真真爱着的女人来讲,是无法承受之重。
轩觉得太累了,太艰难了,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分手。却因为深爱不可能一下分开,就会有走出几步又退回来,反反复复的小插曲。一个女人,不断地处于情爱与理智的搏斗中,想做到真正分开的确不易,她一再被这份爱拉回到建身边,但又不断因为这爱的种种压力而远去。其实,轩的离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当她最终决定彻底离开的时候,是决绝的,这是建无法正视的一点。
也许,把这种曾经的爱情珍藏于心,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婚外恋一开始,就伴随着伤害。但伤害他们的,不是爱情,那么,又是什么呢?走出这种痛苦,除了理性,好像唯一相信的只有时间了。但是,那无数美好的时光、无数美妙的瞬间,却往往变成了倍觉折磨的回忆。
会有相伴一生的婚外恋吗?我不知道。在人性和道德间,我们应该尊重的是什么,这或许也是许多人的困惑。也许,曾经拥有,就足以安慰彼此的心灵了。毕竟,短暂的是生命,磨难的是人生。
以上是心网上的一个关于婚姻的贴,我想里面的轩的心里和我很接近。
咨询之路:接纳真实的自己,取悦自己以及尊重别人——胖猫
好一篇现代言情小说!读后,不仅让同样自认为“不是一个偏激的或保守的人”的我有点心猿意马,还要对建醋海翻腾了——轩这样的痴情女子何其少也!起码我与我周围的男性好朋友没有碰到过。但胖猫在此转贴,其动机自然不是为了让人欣赏或让跟贴者跟着抒情,故此,我只好打住了。
要解答困惑,撇开文中细腻的描述,抓住转贴的标题与胖猫自己的后半句话即是我们“把脉”的思路。
轩最后对婚外情的处理方式及态度已经斩钉截铁地回答了“有没有相伴一生的婚外恋”这一问题:此路不通。可是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不然不会有胖猫的心理困惑——为什么喜剧要以悲凉结束呢?其实,这种困惑应该也算是一种人性的困惑,以致自古以来就有不少人用文学形式去探求它的“为什么”。其中“成绩斐然”的当非明代的冯梦龙及其后来的凌蒙初莫属。现代社会遍地开花的婚外情从内容到形式与他们的《三言二拍》里演绎的情爱故事何其相似乃尔。可惜,从古代这些言情小说里,我们无法找到对“婚外情是否可以天长地久”这一问题的肯定答案。倒是我们听到了现代社会两个成功的案例——一个是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另一个是台湾的商界大佬兼政界红人辜振甫。说其成功,是因为这两人不仅“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且在他们身后,爱情结晶还理直气壮气地“认祖归宗”。密、辜两家好像也一直没有因为有个“第三者”而闹得鸡飞狗跳。面对这样的好事,如何评价?作为旁观者我们几乎不会再有勇气秉持什么社会标准,更不会作道德评判,剩下的只有心理标准了——认同、接纳外加欣赏,可能还流口水。然而密特朗只有一个,辜振甫也只有一个啊。我们当中这些小人物几个有他们的能耐有他们的资本有他们的精力呢?明代的流氓加开国皇帝朱元璋起先是个放牛娃,是个和尚,做了皇帝后大老婆小老婆无数,甚至在他带领一帮农民兄弟“造反起义加革命加抢天下”进程中,在战场上杀死对手后,对对手的美女老婆也是笑纳不误。可是有谁听说过除了朱元璋,哪个和尚妻妾成群?
以上说的都是男人,解答不了胖猫的困惑?历史上女人也有成功的例子啊——武则天风流韵事好像家喻户晓吧,只是这位女能人也是个皇帝,是个在感情游戏中赢得了输得起的人物。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为了理清一个基本点:悲凉的情感故事,可能有一个基本相同的发展模式;但喜剧却是无法拷贝。撇开具体的社会环境与当事人的心理环境这两个人类所有行为的背景,谈论婚外情无异于缘木求鱼。而要在这两个大背景下权衡婚外情对人性的利和弊,心理冲突将随之而来。
婚外恋往往以感性开始,以激情维持,以理性收场。因恋而恋,因情而情,如果说白了可能还有因性而性。这种不沾世俗臭味、可能还是没有丝毫铜臭的恋、情、性难道不是人性的高境界?所以婚外恋风光无限、激情无限、动力无限,还给人以生命活力无限。有幸与婚外情结缘,则如行山阴道上,五彩缤纷,让人留连忘返。如此,就个体来说自然是一段丰富多彩的人生过程。因为感性,当事人抛开了所有的“无关细节”,无暇顾及相关的社会规范,更不会考虑行为结果及相继而来的心理冲突。枕边细语代替了承诺,亲密无间牺牲了人格独立,借“爱心小屋”暂避社会责任。如此宽广的自由度适宜把人生与人性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是在这长短因人而异的美丽进程中,两股逆流将会不可避免地逼近:一是自然时间的延长,另一是社会空间的缩小。随时间延长,惰性将唤起涣散。如此,谁能保证激情能持续多久,不是完全消退也肯定会大打折扣。轩最后离开建即是明证。
我曾在一个贴子中提及,社会规范的可恶就在于它把人们的生活、情感及社会价值观捆绑在一起。这一情形也适用于婚外情。婚外恋中的主角明摆着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家庭关系中的“自我”,一个是情人关系中的“自我”。社会规范对两性之间的情与性的“弊”是让两个“自我”无法合一,而这种不合一其实就意味着身心的分离——人在配偶边,心在情人处。从健康心理学看,身心分离就是心理冲突的总根源。另一方面,社会规范对两性之间情与性的“利”则是它要不断拓展家庭生活的社会空间——其动力源就是道德与法律,同时挤压婚外恋生存的社会空间,促使涉足婚外性的当事人身心合一地从外面花花绿绿的情人世界回归“平平淡淡”的两人社区。回归过程就是身心从分离到接近到相切再相交最终重合的过程。而上文提到的涣散的唤起,既是激情消退的动因,也是回归进程的契机。回归开始的同时,法律开始显示出它不近人情的本性。不管当事人因回归婚内有多么的不自在,也不管婚外有多逍遥,它不再给人有感性的空间,只有理性的召唤。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理性的最高体现——现代理性社会哪个国家凭着感性制定出有感性条款的“婚姻法”?从这里的分析可以有个合理的认识:回归进程开始之日就是当事人找回理性之时。文明社会现代法律和道德也表现出的“网开一面”,只不过这种网开一面也是有条件的:要么回归小社区,要么在大世界安身立命。尽管两个极端都会有光明地带,但它坚决不认可既在婚内漫不经心地撑船,又在婚外悠哉游哉地泛舟了。能否在两个极端之间游走得左右逢源,则因人而异。要是有资本有能耐又有人陪,法律与道德这两个难缠的家伙惹不起,有时却是躲得起的——这应该可以看成是处理“自己”的婚外恋、看待别人的婚外恋的总原则,也是这个回贴要明确的总思路。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认为,这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谁叫我们是万物之灵呢?谁叫我们是社会性动物呢。灵在江湖,情不由己啊。我是个认真的人,面对迷惑,还是要说下去。能否试着有这样的说法:看景有时也是看人,婚外情既然是情肯定有景,当然可看,但其中的人更是可看,能看上好的人,又能让好的人看上,演一出情与景给自己看有何不可?只是当当事人的心理冲突风起云涌,婚外恋的社会空间不断缩小时,收藏起一段曾经拥有的浓浓的真爱,更好地经营另一桩从理性开始、以理性加以确认的平淡的爱,未尝不是女性美丽的再一次发扬光大。如此,婚外恋以喜剧开始,以悲凉收尾,不是更加动人,更加回气荡肠么?从这点出发,我向轩致敬!
心理咨询牵涉法律与道德的不多,但是性与婚姻却是例外。咨询可能解决因婚外恋引发的心理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与道德面前它敢越雷池半步。在这一点上看,宗教与它殊途同归。上帝有博爱之心,他可以相当宽容地处理亚当与夏娃的“偷食”(据我理解这种偷食是他老人家一种有意识的怂恿);但同样有博爱之心的上帝,没有对婚外性行为持博爱态度予以接纳,反而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道理何在?无它,一种超过为大众所接纳的行为会引发心理冲突,会危及普世价值观。
说了这么多,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那就是,作为男人,我自然要关注轩的老公在绿帽横飞之际,他的心理表现与行为表现如何。可惜文中没有提及。期待胖猫会有更精彩的转贴,以满足我的“好奇”心。